山东日照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促进失业再就业
齐鲁人才 . 2017-03-29发布

为进一步减轻参保单位和个人负担,稳定就业岗位,日照市按照省统一部署,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,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,日照市失业保险费率由1.5%降至1%,其中单位费率由1%降至0.7%,个人费率由0.5%降至0.3%。

降低失业保险费率

日照市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与国家失业保险条例中规定的1%费率相比,每年可减轻单位缴费负担约5674万元,减轻个人负担约3782万元。近年来,日照市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工作力度,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连年增长,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。同时,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、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,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,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,促进了失业人员再就业。